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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驚見「性變態」!(內有兒少不宜圖文)

三民、南一、龍騰出版社的高一公民課本出現「性別光譜」,此是「性變態」美國人「金賽」所發明的意識形態,違背醫學與心理學性別研究

教科書驚見「性變態」!(內有兒少不宜圖文)

教育部瘋了嗎?高一公民課本出現性變態的產物金賽光譜

近日黑箱課綱事件引發社會輿論抨擊「教育不該服務政治」,如果教育服務「性解放團體」教導孩子錯誤的性觀念,社會大眾是否更該站出來抵抗

三民、南一、龍騰出版社的高一公民課本出現「性別光譜」,此是「性變態」美國人「金賽」所發明的意識形態,違背醫學與心理學性別研究
三民、南一、龍騰出版社的高一公民課本出現「性別光譜」,此是「性變態」美國人「金賽」所發明的意識形態,違背醫學與心理學性別研究。

 

意識形態染指教育

上個月媒體揭露,新版高一公民課本裡出現許多「性解放、同運政治黑手」染指的痕跡,讓許多父母繃緊神經開始關心性平教育。仔細詳查後發現,三民、南一、龍騰三家出版社的高一公民課本「人己關係與分際」單元裡都出現了「性別光譜」概念,此概念是由曾經自毀生殖器、多P雜交的「性被虐狂」美國人「金賽」所發明的意識形態,完全違背醫學、生理、心理學對於性別的研究。

台灣現在已出現不少激進性解放團體信仰「金賽」,積極進入校園推動「性解放運動」,若未來台灣步上美國「性解放教育」的後塵,後果將不堪設想。到底金賽是何許人也? 根據權威傳記作家James H. Jones所著的《金賽傳記》揭露的真相如下。

把人當昆蟲禽獸

金賽被有些人抬舉為「人類性學專家」,但真相是,他是一名昆蟲學者,用昆蟲雌雄變態的原理套用在人類性行為研究,他並沒有任何醫學、心理學專業背景。

性被虐狂自毀生殖器

「吸管、鉛筆、牙刷插入自己的陰莖」、「用小刀割掉自己的包皮」、「繩子纏繞自己的陰囊把自己倒吊起來」,這些都是金賽有過的性自虐行為,他還曾因毀傷自己的生殖器而住院。

研究室多P性交

他與他妻子以及他研究團隊成員多人都發生性交,也進行各種性虐待行為,並拍攝成影片。他也時常向他的工作人員展示他的性器官與各種手淫技巧。

贊成戀童癖

最令人髮指的是,金賽不反對「對兒童進行猥褻行為」,甚至贊成「成人和兒童發生性行為」。他也研究戀童癖、性侵害罪犯者,詳細地訪談犯罪過程,並認為這些人沒有什麼不對。

認為亂倫無害

除了金賽以外,他的性學研究團隊中的人也有爭議。根據1981年的《Chic》雜誌記載,金賽研究團隊中的一員、前SIECUS(美國性知識與性教育委員會)總裁兼金賽學會會員帕姆洛曾語出驚人地說「父女、母子亂倫是一種正面的性教育」。

今年8月份過後新學期,教育部將啟用新版高一公民課本,課本中除了仇恨字眼「異性戀霸權」、「恐同症」,更有性變態者金賽的「性別光譜」。金賽主導的性教育,僅是一種意識形態,並非科學定理;《金融時報》專欄作家哈福特最近也發表文章批判金賽的性研究報告「騙很大」,因為他的樣本大多為監獄性罪犯或是流連同性戀酒吧的人,缺乏代表性。如今美國的性氾濫道德淪喪,都與金賽的性學說有很大的關係。

性別不是意識形態

相對於扭曲的「金賽性意識形態」,心理學界研究出來的「心性發展」是有分階段的:

出生時,生理賦予了性別(極端少數的陰陽人不在討論之列);2至5歲時,開始產生心理性別(gender identity),10至14歲,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逐漸形成。因此,兒童與青少年時期是一個性別概念塑形的階段,孩子們都還在摸索中,若有錯誤的引導,將導致成年後對於性有錯誤的觀念。

而醫學解剖、生理學告訴我們,男人與女人的大腦構造,天生有別,荷爾蒙、費洛蒙深深影響了男女之間的行為模式,不是社會意識形態可以改變的。女性一旦與男性之間有身體接觸,大腦就會發生變化,使月經週期改變,使身體預備懷孕且心理也會產生強烈情感依附。因此,正常的醫學專家都會反對未成年發生性行為,女孩不可任意與人有身體接觸,因為會傷害心靈。

監督教育保護孩子

金賽思想主導的性教育以「出生到老死都有性慾、性高過一切」等信念為主軸,在美國實行已數十年,現今美國每3.5秒就一年輕人得性病,且小孩生小孩、12歲就開始吃避孕藥、年輕人罹患子宮頸癌、HIV、AIDS比率增加。

美國性教育的失敗經驗告訴我們,醫學與心理學界經過數個世紀所證實的「兼具生理與心理健康的性觀念」,竟不敵「性變態金賽」的性解放意識形態。台灣現在已出現不少激進性解放團體信仰金賽,在校園推動性解放運動,若未來台灣走上美國性解放的後塵,後果將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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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6的公聽會發表內容

我姓孫,我叫孫立虹,大家好,我有我的立場跟看法,不過我不屬於任何一個聯盟。

在今天的資料當中我只提出兩頁,不過還是被嫌說怎麼都在講法律的東西啊,那我是律師嘛不然要講甚麼呢?不過被嫌了所以我們來講講食品好了,在頂新的案子還有大統的案子爆發之後,台灣百姓有一個覺醒:「我們要吃食物,我不要吃食品」,你不要給我那麼多的添加物,我要看的真正的東西長甚麼樣子。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智慧的轉變,我認為在今天這個議題上,我們也應該有同樣的精神。因為今天這個議題的討論我個人認為被加了許多的「添加物」進去,以至於我們看不到擺在我們面前的食物,他到底長的甚麼樣子

第一個我想談談的,我個人認為的「添加物」是「性別中立化」這個詞,他跟今天的題目沒有甚麼直接的關聯性,可是這個「性別中立化」這個概念充斥著我們所有的文件。「性別中立化」的意思是,我們的性別不以「客觀生理」為準,要以「主觀心理」為準。在這裡我要提醒大家我們國家的「法律體系」是建置在「客觀」證據跟事實之上的。小從每一天我們的交通號誌、紅綠燈、標線、標誌,都是眼睛看的到耳朵聽的到摸的到的東西。大從殺人罪,他除了要有殺人的行為之外,還要有殺人的故意。可是因為我們不能夠把他有沒有故意這件事情,完全交給行為人自己來講,要不然每一個都會講我沒有故意。所以在實務上,就算連「主觀」的「故意」這個要件都要有「客觀」的行為來推知。所以,我們的法律體系是一個建造在「客觀」事實證據上的法律體系。

在這個前提之下,突然有一個東西跑出來跟我們說:「我是特別的,不管客觀有甚麼東西,反正我說是這樣就是這樣,然後你不能挑戰我,你一定要配合,因為只有我自己知道」。好,那這個東西就是我們的「性別辨識」。可是在這裡我有一個怎麼都想不通的問題就是,「性別」他到底有甚麼了不起的?他是我們人格構成因素的一部份,可是有很多東西也構成我們的「人格」阿,比如說:我們色覺、我的音感、我對自我的認識、我自我的思想都是我的人格。可是為什麼我們沒有針對別的東西,來說要讓他「中立化」呢?這是不是也是一種歧視?我舉個例好了,在我們中間有一群人,他天生看綠色是紅色,他每天上下班過馬路的時候,面臨的是怎麼樣的生命危險我都不敢想像。可是我沒有人說:「OK,我為了他們的人權來『色覺中立化』。沒關係!就是算現在是紅燈,只要你看出去是綠色,就是綠的,然後我們大家都要配合你,並且要為你建置一個不同的交通規則,讓你好好的在這個地上生活。」我們有沒有這樣做?沒有!同樣的對於「身分辨識」跟大多數人不同的人,我們也沒有這樣做。也許我很想要當委員,然後我怎麼都選不上,可是我因為太想當了,我就覺得我是委員,有沒有人來為我講一個「身分中立化」的主張?沒有!那麼為什麼性別有?如果今天我們找不到一個理由把「性別」抬的這麼高,那我覺得最合理的方式是,請「性別」退回去你該有的位置,別的人格特質因素,受到甚麼樣的待遇你就必須受到甚麼樣的待遇,這樣才是合理的!

那第二個,我想談談在這個議題中的「添加物」呢,就是「人權」跟「歧視」的問題

首先「人權」其實,『基本』人權這個東西,在法律上他並不是一個隨便的詞,他是一個「專有名詞」。不是一群人說:「這個東西是我的人權,就會變成你的人權。」不!因為當我主張某一個東西是我的權益的時候,意味著別人的部分權益要退後。因為權益相對的就是義務,我有權利,別人就有義務要來為我做一些事情,讓我行使我的權利。所以在講人權這個東西的時候,他必然要尋求一個「公眾的承認」,所以,所有當代的人權學者都說,人權這個東西一定要有「普世」被接受這個「條件」。我絕對不反對「同性婚姻」甚至是「同性性行為」有一天他可能變成一個「普世人權」,這個我絕對不反對這個可能性。有的,也應該要爭取的,但是現在他真的就還沒有被承認嘛!聯合國不承認!歐洲人權法院不承認!那有甚麼理由,我們可以把他當成一個討論的「前提」,來要求我們國家要立法或是修法呢?或者在未來的某一天,他取得了普世人權的位置了,那我們當然要支持他,可是現在就沒有啊!

那第二個談到「歧視」的問題,我覺得也是一個很奇怪的「添加物」。我們大家都知道「平等原則」是「相同事物相同處理,不同事物不同處理」。「不管這些事情一不一樣,反正我就是要相同處理就對了啦!你就是歧視我!」我今天發生了一件倒楣的事情,是我住桃園的先生,載我來,我是鄉下土包子,所以我不知道這裡有管制他進不來,不然我本來要他當模特兒的。我跟我先生我們有相同的地方,我跟他都是人,我們有同樣生存的價值,可是我跟他從聲音、從皮膚、從皮下組織,到骨架到器官,到力氣到人格特質都不一樣阿!可是現在這個「事實」,好像沒有人敢講了!在許多的「添加物」、許多的「口號」、「自主決定權」啦、「人權」啦、「歧視」之下,這種不用讀到碩博士都知道的事情,沒有人敢講了!我跟我先生就是不一樣咩!我跟他結婚,怎麼可能我跟另一個女生結婚,或者他跟另外一個男生結婚一樣呢?為什麼大家都覺得好現在性別、只有「兩性」的人好像都沒水準?你都沒唸書、跟不上潮流羞羞臉、LOW掉了,真的是這樣嗎?跟大家報告,在好幾年以前,生物學醫學上就已經有了「絕對」能夠判別性別的檢測基礎。這個叫做「SRY基因」。即便在真正的陰陽人、真正的他生理上跟一般兩性不同的人,都可以靠著這個基因的檢測來判定他的性別,而他們判定的結果「沒有」第三種,只有兩種,不是男就是女。其他的我無意冒犯,可是生物學家說他基因突變,那既然男生、女生不一樣,「男生女生結婚」跟「男男女女結婚」不一樣,我們當然就應該做不同的處理阿,這個怎麼叫歧視呢?所以真的很希望,真的大家不要再罵有我這種主張的人是歧視、是不顧人權了!喔不,那些是錯誤的「添加物」!

好,那除掉這些添加物之後,我們來看一下真相。真相是:「人只有男女兩性,異性婚跟同性婚不一樣,男生跟女生不一樣。」那這個真相我們看到之後,要做甚麼?我們要給我們的百姓看到,因為他們有選擇的權利!婚姻絕對不是一個私人的事務,他跟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而且,甚至比統獨的問題都還要重要!亞里斯多德說:「當我們評論一個社會制度的時候,我們就是在評論我們的社會,『獎勵』哪一種美德?」「同性性行為是」不是美德?「同性婚姻」是不是美德?我認為每一個在異性結合之下出生的人,每一個在家庭中長大的人,都有權利對這個問題表達意見。所以,文化傳統形成的婚姻制度,可不可以改?可以!他改變的基礎就是「民意」。像美國這樣子阿,兩次公投,然後幾百個人的意見,竟然可以被坐在辦公室裡幾個法官否決,我覺得這個是錯的!我們國家是一個民主立憲國家,那個意思是即便是憲法的價值體系,都要透過「人民的意見」來架構。所以我認為今天這個題目,答案在「公投」!這個才是合理的!

那至於「同志收養」我個人的意見是:目前資料嚴重不足,希望能夠謀定而後動,才是真正為百姓謀福利的作法。

影片資料來源:立法院公聽會網路直播錄影
公聽會主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議題
時間:103年10月16日(星期四)9:00~17:3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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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男男性行為已經取代了靜脈吸毒傳播愛滋病成為愛滋病感染的第一高危人群,為什麼男同性戀容易感染愛滋病呢?

 

一、沒有固定性伴侶

男男同性性行為者大多沒有固定的性伴侶。「擁有多名性伴侶」往往是感染愛滋病或其他性病的主要原因。

 

二、性行為的差異

愛滋病是由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所致的疾病,而同性戀者作為社會上特殊的群體,由於性取向的不同,其性行為與正常男女之間的性行為是有差異的,他們為了解決慾望,常採用肛交方式,但這種方式,極容易造成愛滋病感染,臨床研究數據表明,歐美國家中此方式傳播較多。因為以肛交而言,相比異性正常性愛,直腸粘膜的彈性遠不及陰道粘膜,肛門及直腸下段黏膜易於破損,因此,性行為過程當中,直腸粘膜更易受到破損,皮膚破損後,對於含有愛滋病毒的體液的抵抗力就沒有那麼強,因而感染愛滋病毒的幾率也比較大。有數據表明,在病毒感染的「窗口期」和疾病發作早期,肛交傳播的機率高達10%~30%;在疾病潛伏期,肛交傳播率為0.1%~1%。這兩組數據都大大高於一般男女性交。

 

三、不使用安全套

男男同性性行為者不注重使用安全套,安全套的使用率較低只有40%左右,即使有保險套作為輔助,基於其性交方式,也更容易破損或滑脫。數據表明,男男無保護性交比男女無保護性交傳播愛滋病的機率大10倍以上。

 

四、同性戀者性慾更強

同性戀容易得愛滋病還與自身更強的性衝動有關,與異性戀相比,同性戀常可表現更強的性慾望,常可在短時間內挑撥其自身的慾望,使得他們頻繁需要性接觸得到解決,但是,愛滋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還是性接觸,此時,更容易感染上愛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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